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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是征信修复,警惕征信修复诈骗

不久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文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后文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消息一出来以后,骗子打着“修复”的幌子,开始想着混淆视听,网上出现了一些“不良征信可修复”、“贷款逾期记录可消除”的营销信息,那么信用信息修复和征信修复是一回事吗?

其实并不是一回事!

因为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切勿相信骗子说的征信能修复的说法,国家发改也明确指出:信用信息修复不是征信修复!

那么,什么是信用信息修复?《办法》第三条明确指出,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法》主要针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上公示的失信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等。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凡出现在以上平台的信息,均适用于《办法》。

但信用信息修复绝不是征信修复,工作人员介绍,《办法》所涉及到的信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个人征信是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服务,相关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

既然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那就是说征信不可修复,而那些出现在网络上所谓的“清除不良信用记录”的广告,就是骗子的虚假宣传了。

随后有记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求证,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办法》仅针对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的信用信息,所有“征信修复”类信息均为诈骗。对征信问题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征信不存在征信修复一说。

据了解,人们常说的信用报告来自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库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国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予以删除。

所以,大家在遇到所谓的“征信修复”的宣传,切不可相信,如果确实有了不良信用记录,首先想到的不是想着怎么修复,而是要不要想着尽快停止不良行为,日常中做到消费守信,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只要停止不良行为,超过5年后,就会予以自动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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